2021级秋季入学的新生同学:
我校2021年秋季入学新生的大学生补充商业保险(下简称“补充商保”)购买工作目前仍在持续进行当中。
此前部分新生已通过新生系统完成了“补充商保”的参保。由于“补充商保”有投保时段的限制,即错过本轮投保后,在非指定投保时间段内将无法再次办理“补充商保”,需待下一次学生集中购买时方可补买。为避免同学错过此次投保机会,特此再次提醒各位欲购买“补充商保”的新生同学及时完成“补充商保”的投保操作。
目前尚未完成投保的新生可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完成投保。
本轮投保的最终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晚24时,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完成投保。

本科新生购买通道 硕博新生购买通道
(本通道暂不支持往届老生填写,“补充商保”的补买工作拟将于10月下旬开展,届时请关注补买相关的通知公告)
— 大学生补充商业保险业务简介 —
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二是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简称“补充商保”)。保险费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补充商保”是由保险公司根据上海市相关政策,为大学生专门定制的商业性医疗补充保险,其参保资格建立在“居保”的参保基础上,是“居保”的补充性医疗保险,在覆盖病种、保障范围、赔付额度等方面均有明显补充,是学校推荐全体已参加大学生城镇“居保”的同学均应投保的医疗保障项目。
目前“补充商保”的缴费标准为本科生每人105元/学年,研究生每人140元/学年,每年投保。自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补充商保”由原有“按学制一次性完成投保”,变更为“一年一投”,即每年均需重新投保!因此,目前的“补充商保”保期亦相应调整为从投保当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春季学期入学的学生,保期从投保当年的4月1日至第二年3月31日。
“补充商保” 涵盖的学生范围为已成功购置大学“居保”的全日制中国学籍学生,保障范围同样建立在“居保”的基础上,包括:
1. 住院医疗:“居保”报销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在扣除“居保”支付部分后,剩余自付费用在20万元内最高可按100%赔付;“居保”报销范围外,其中住院期间合理的自费费用在10万元内按50%赔付;罕见病保险金额上限为10万。
2. 住院补贴:意外或一般疾病住院每日补贴20元,重大疾病住院每日补贴40元。每次住院给付以90日为限,每个保险年度以180日为限。
3. 意外伤害: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就其实际用于医疗支出的费用(符合医保标准,自费费用除外)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90%给付,一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就诊医院需为公立医院)
4. 意外身故及伤残: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确诊为伤残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金额上限为本科生10万元,研究生16万元。
— 补充说明 —
非全日制、有社保卡且在有限期内或正在缴纳社保的拥有社会身份者(含现役军人、部分有单位支持医保的定向生),无需购买“居保”,因此“补充商保”报销的额度将无法建立在城镇居保基础上,报销比例将有所调整,具体报销范畴如下:
1.住院医疗:居保报销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后,剩余自付费用在20万元内按50%比例赔付。罕见病保险金额上限为10万。
2.住院补贴:意外或一般疾病住院每日补贴20元,重大疾病住院每日补贴40元。每次住院给付以90日为限,每个保险年度(每年9月1号至第二年8月31号)以180日为限。
3.意外伤害: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就其实际用于医疗支出的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90%给付(自费项目除外),一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
4. 意外身故及伤残: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确诊为伤残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金额上限为本科生10万元,研究生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