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为全面落实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目标,进一步规范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结合上海交通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种类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共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帮扶补助两大类。
临时困难补助是指为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学生,提供临时性的补助资金,支持并鼓励学生积极面对困难、顺利度过难关;
专项帮扶补助是指每年特定时间或特定情况下,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实物或货币补助,包括但不限于冬衣补助、路费补贴、保险补贴、应征入伍补贴、迎新助学金等。
第二条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原则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依据类型不同,遵循不同的原则。
其中,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救急不救穷”,坚持个性化帮扶、及时性响应;
专项帮扶补助秉持“灵活且规范”的原则,根据不同项目属性,明确相应的补助工作规范。
第三条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一)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并按期注册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违纪处分(含学院内通报批评),或受到过违纪处分但已解除处分的;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高,自付费用对其家庭构成较大经济压力的;
(二)父母或监护人亡故、失踪、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其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
(三)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其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
(四)遭遇其他突发变故,面临较大经济压力的。
申请专项帮扶补助的学生应当符合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
第四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帮扶标准
临时困难补助的帮扶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自然年内学生可申请不超过(含)两次临时困难补助,每次帮扶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不等;如遇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适当提高帮扶额度和帮扶次数。
第五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程序
(一)申请:学生本人可通过“我的数字交大”进行线上申请,详细描述申请原因。特殊情况下,院(系)思政教师可通过“我的数字交大”代学生进行线上申请;
(二)审批:院(系)负责教师应主动关心提交申请的学生,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确定审核意见和建议金额;院系建议金额小于等于2000元时,由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进行校级审批;院系建议金额大于2000元,须提交学生处处长进行校级审批。
(三)发放:审批通过后,申请款项将直接发放到学生与校园卡关联的银行账户内。
第六条 专项帮扶补助内容
学校设有冬衣补助、路费补贴、保险补贴、应征入伍补助、新生生活补贴等专项帮扶资助,资助对象根据不同项目的要求确定:
(一)冬衣补助。每年11月初,学生事务中心发布冬衣补助申请通知,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获得补助。具体申请程序根据当年度工作通知进行,发放形式为实物发放。
(二)路费补贴。每年年底前,学生事务中心发布路费补贴申请通知。原则上,申请学生必须为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当年度工作通知进行申请。
(三)保险补贴。商保方面,由学生先自行缴费,投保成功后,为经认定为特别困难的投保学生发放相应保费;医保方面,每年医保购买工作启动后,由学生处向校医院提供补贴名单,待医保局建账成功后,由学校专项资金代为缴付。
(四)应征入伍补贴。每年年底,对于部分应征入伍学生,根据沪交学[2018]68号文的规定,学校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具体由武装部通知并执行。
(五)新生生活补贴。新生入学阶段,通过学生申请、助飞走访、学校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予发放2000元/人的新生补贴,补贴原则上发放至学生的饭卡,分两个月进卡。
(六)其他专项帮扶补助。如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疫情等社会卫生事件,学校将视情况设置灾害专项帮扶补助,受助对象及申请流程由发布的工作通知确定。
第七条 对获助学生的后续关注
学生在获得补助后,所在学院(系)应该密切关注学生及家庭情况,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补助资金,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第八条 诚信守则
学生应如实填写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等行为,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临时困难补助资金,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于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原《关于印发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学生处(2017)21号文)相应废止。